1月4日下午,深圳市工商联(总商会)召开七届四次执委(理事)会,总结2018年工作,对2019年工作进行谋划部署。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林洁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乔家华,副市长王立新,市政协副主席徐友军出席会议。市工商联(总商会)主席(会长)陈志列作工作报告。会议由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蔡立主持。
林洁指出,市工商联(总商会)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坚定新时代改革发展的信心与决心;要全力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把经济特区“金字招牌”擦得更亮;要当好民营企业的桥梁纽带,引领民营企业家走上更加广阔的舞台。
据了解,2018年,市工商联(总商会)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两个健康”工作主题,坚持政治建会、团结立会、服务兴会、改革强会,推动新时代工商联各项改革发展任务在新起点上破题起步,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会议强调,2019年市工商联(总商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牢牢把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的新定位,积极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表率和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典范,推动实现非公有制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会上,市工商联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商会组织联盟同时成立。会议还为获得市工商联“四好”商会的基层组织,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党建工作示范点,以及“改革开放40周年深圳民营经济突出贡献企业”授牌。
市工商联(总商会)班子成员及市工商联(总商会)执常委企业家、青年企业家工作委员会企业家、各区工商联负责人和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直属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共60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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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联与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深圳国际仲裁院
签署合作备忘录
为深圳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注入新力
在深圳市工商联(总商会)七届四次执委(理事)会上,市工商联分别与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深圳国际仲裁院签订《关于加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培育公平市场环境的合作备忘录》《商事调解仲裁合作备忘录》,通过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为民营企业发展构建更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关于加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培育公平市场环境的合作备忘录》提出,双方将在知识产权培训、业务指导、加大知识产权维权力度、促进知识产权运营孵化等四大方面进行深度合作等,为民营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的相关具体服务。
《商事调解仲裁合作备忘录》中明确了依托粤港澳仲裁调解联盟共建深圳市总商会调解仲裁中心,探索在大型企业中建立调解仲裁联络员、召开企业家座谈会等内容。
市工商联直联制度,是市工商联为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和经济助手作用,通过签订协议、培训咨询、政策宣传、调研互访、诉讼调解、座谈交流、银企合作、搭建产学研融合平台等各种方式,在司法、经济、科研等部门和非公企业之间建立的一系列紧密联系和沟通协调机制。
目前,市工商联已与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税务局等涉企服务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并指导各区、街道工商联与区相关部门建立“直连”工作机制,形成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强大合力。针对不同职能部门,市工商联更是“量身定做”工作机制,得到了广大企业和企业家的热烈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