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工作二处

来源:中共深圳市委统战部发布时间:2018-04-04

  贯彻实施中央、省有关天主教、基督教和其他宗教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开展涉及天主教、基督教和其他宗教政策与问题的调查研究,掌握动态,提出工作建议;对天主教、基督教和其他宗教事务(涉及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宗教信徒等)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办理天主教、基督教和其他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宗教事务;帮助市级天主教、基督教和其他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培养和推荐天主教、基督教和其他宗教界代表人物;承办有关天主教、基督教和其他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