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读“民营经济31条” 深圳市龙岗区民营企业家共话新发展

来源:龙岗区委统战部发布时间:2023-08-01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的出台,引发了深圳民营企业家群体强烈反响,深圳市龙岗区及时传达有关精神、部署相关工作,迅速在民营经济领域掀起学习热潮。

图片

  7月27日下午,龙岗区工商联组织召开民营企业家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座谈会,以“抓落实、促创新、强信心”为主题,邀请深圳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特聘教授、深圳大学粤港澳大湾区新兴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龚晓峰深度解读《意见》内容,汇聚100+企业代表智慧,共话高质量发展之路。

深度解读“民营经济31条”助力高质量发展  

  龚晓峰教授围绕《意见》的31条内容,梳理了“32个鼓励支持”和要求建立的“32项机制”,深入浅出地为企业家阐释了“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的战略目标。他表示,《意见》的发布吹响了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时代号角,对引领民营经济在新征程上作出积极贡献有着深远影响。

  龙岗区委统战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的出台,让民营企业拥有了更加清晰的航标,也将开辟民营企业放手拼搏的新潮流。

要正确理解党中央方针政策,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新创造精神,抓住机遇、勇攀高峰;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坚定高质量发展信心;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闯劲,实现创新转型发展;以“长风破浪会有时”的冲劲,强化工商联责任担当。

热议不断 《意见》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信心  

  《意见》在深圳民营企业代表间引起热议,民营企业代表们普遍认为《意见》直击并回应了新时代民营经济发展遇到的难点和痛点,释放强烈信号,提出了非常“接地气”的具体措施,激发强劲动能,为民营企业更好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

  在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凌斌看来,《意见》聚焦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顶层设计,对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了31条举措,切中了民营企业发展要核,为解决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给出了精准有力的解答,也更加坚定民营企业坚守初心、奋发图强的信心。

  龙岗区政协委员、深圳市港龙控股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赖俊荣认为,《意见》为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为民营企业在不同领域发展带来了更多机遇,特别是在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方面,政策的引导和支持将帮助企业更好地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在本次座谈会上,民营企业代表们还结合企业实际、行业特点、营商环境等,提出了许多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有企业代表提出,希望配套政策出台后进一步强化督查考核,推动落地见效,建议各有关部门将贯彻落实相关配套政策作为督查督办的重点事项,纳入考核。

  深圳市宏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振宇提出:“从民营企业自身发展来说,我认为企业还需要自我提升,民营企业自身的管理、创新、国际竞争力等要素才是在市场中站稳脚跟的核心力量。企业是船,借着政策的东风,通过自我奋斗,发挥民营企业的灵活性和创新性,争取把企业做大做强,为国家发展作出民营企业应有的贡献。”

未来可期 龙岗区委区政府为民营经济保驾护航  

  一直以来,龙岗区始终围绕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一中心,先后为企业提供一系列支持政策,大力推动创新创业,推动企业升级转型,持续做好服务企业的“娘家人”。

  此前,龙岗区委、区政府出台了《龙岗区企业服务行动方案(2022—2025)》,明确实施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火种计划”,在创新、空间、人才等领域,全方位构建科学高效的企业服务体系,助推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上水平、见实效。

  同时配套出台的《深圳市龙岗区企业培育专项扶持细则》,对广东省专精特新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重点“小巨人”企业,分别按照20万元、50万元、2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单项冠军产品、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激励企业评定专精特新资质。

  为激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龙岗区对申请科技企业研发投入奖励项目的专精特新企业,在原有奖励金额的基础上加码翻倍奖励,最高给予400万元奖励。另外,为保障专精特新企业空间需求,龙岗对申请重点产业用地项目遴选的专精特新企业放宽了申请条件,把申报门槛下调了50%。  

  接下来,龙岗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将继续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建议,依托“统战+经济”聚优赋能工作模式,结合区工商联服务民营经济八大行动方案,主动与直联部门沟通对接,为政府职能部门制定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难题的具体政策办法积极建言献策,为促进民营经济在新时代做大做优做强保驾护航,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