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调研我市民族宗教社团组织情况

来源:中共深圳市委统战部发布时间:2012-08-03

5月9日上午,市政协副主席邓基联带领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工作人员一行,就“如何充分发挥民族宗教社团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开展调研。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姚任对我市民族宗教团体情况作了专题汇报。

目前,我市有市一级民族宗教团体6个市民族团结发展促进会、市佛教协会、市伊斯兰教协会、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市基督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区一级民族宗教团体7个,市道教协会正在筹备,预计年内可成立我市民宗组织大多于90年代成立,按照“归口登记,双重负责,分级管理”模式进行管理。一直以来,它们在宣传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引导各宗教组织爱国爱教、配合处理民宗矛盾纠纷、协助防范和打击境外渗透分裂活动、参与各项公益慈善事业等方面做了大量积极有益而不可替代的工作,维护了民族团结,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然而,民族宗教社团组织作用的进一步发挥受到种种限制:一工作力量配置不足相比工作任务大体相同的广州32名武汉33名南京26名我市目前仅实际配备8名宗教团体专干编制;二是部分社团自养不足,例如市民促会、伊斯兰教天主教团体日常经费主要依靠财政拨款,没有单独的办公场所,难以有效开展活动。

邓基联副主席指出,如何进一步发挥民宗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需深入开展5个方面的调研:一是规范民宗组织的登记设立;二是加强民宗组织的规范管理;三是引导民宗组织的合法活动;四是拓宽民宗组织作用发挥的渠道;五是理顺民宗组织作用发挥的体制机制。为全面深入掌握情况,市政协将于近期走访调研我市各基层民宗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