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建设和谐包容发展示范市

来源:同心鹏城发布时间:2016-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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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达学习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及全国宗教局长会议精神 

  1月30日上午,我市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学习贯彻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及全国宗教局长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工作,研究部署今年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林洁出席会议,并寄望全市民族宗教相关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建设和谐包容发展的示范城市,为深圳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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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林洁总结部署我市民族宗教工作 

  林洁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她表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族、宗教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民族宗教部门埋头苦干、勇于创新,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成功创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制定《善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指导市佛协、市伊协顺利完成换届工作,加快推进宗教场所建设,积极引导宗教界开展社会服务,多次受到上级领导和部门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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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洁就做好我市今年民族宗教工作提出意见 

  就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全国民委主任会议以全国宗教局长会议精神,做好我市今年民族宗教工作,林洁提出了四点意见。

  一是要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刻认识民族宗教工作是涉及全局、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任务,深刻认识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敏感复杂的特征与趋势,深刻认识民族宗教工作直接影响我市“城市管理治理”水平的提升,明确责任、切实履责。 

  二是要着力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深圳要建设一流法治城市,也应在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方面做出新探索、取得新成绩。要全面掌握、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重点解决一些单位部门和基层对民族宗教工作“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的问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和推进民族宗教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三是要切实解决少数民族的特殊需求和信教群众的合理诉求。要在工作中体现更多的人文精神和关怀,坚持以人为本,将解决少数民族的特殊需求和信教群众的合理诉求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今年要在宗教场所建设方面有所突破,取得新进展。 

  四是要着力推动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市、区各单位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出发,在顶层设计、总体布局、具体工作上要有民族宗教工作观念,构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相关单位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努力推进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要进一步提升对民族宗教事务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网络民族宗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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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会议由市委副秘书长张戈主持。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副局长王子建传达了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新区)民宗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