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正式启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来源:中共深圳市委统战部发布时间:2012-03-16

 

 

201239日,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张思平市召开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实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区政府等42个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张思平强调,将我市列为试点城市,既体现了国家民委对我市民族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我市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希望我市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在城市民族工作社会管理创新、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面走出一条新路。各区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合作,共同做好试点工作。认真把握好加强服务和依法管理的关系。要针对少数民族群体的特殊困难和需求,从劳动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保障、法律援助等方面给予关心和适当的照顾,保障他们的法律平等地位和合法权益,解决他们的合理要求。同时要坚持依法管理,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各民族平等的原则,不要刻意把他们从社会人群中区别出来,突出其民族身份,给予超市民待遇。要避免将非民族问题民族化,绝不允许任何人倚仗“民族”身份凌驾于法律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