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好还是仲裁、调解好?希望通过这场交流会听到专家们的专业解答。”
10月10日,由深圳海外联谊会指导、香港专业人士协会、深圳市安和城市风险管理研究院主办的“仲裁调解·协同共治”大湾区专业人士交流活动在粤港澳专业人士(深圳)交流服务中心举行,45名深港澳嘉宾共商仲裁规则互认、法律人才跨境执业、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合作机制,探索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共商、共建、共享的法治新格局,让法治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竞争力的坚实基石。
01 破壁融合 衔接深港澳三地规则 “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特殊格局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重要优势,但也存在着法律制度差异带来的挑战。随着大湾区经济交流的日益频繁,各类纠纷也相应增多,跨境商事活动中的规则冲突、程序差异常常成为阻碍粤港澳大湾区企业高效运作的“隐性成本”。 本次交流活动搭建了高规格对话平台,来自深港澳三地律师界的优秀代表、司法及仲裁机构负责人以及深圳市工商联法律专业委员会、深圳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深圳电子商会等协会的企业家代表汇聚一堂,围绕“仲裁调解协同共治”主题相互交流、分享经验,希望能突破行业界限、打破信息壁垒、促进制度弥合,建立起基于深度理解和信任的产业协同网络。 “今年年中国际调解院总部于香港设立,充分反映香港在‘一国两制’下,获得各方的充分信赖,进一步发挥了我们的独特功能和作用。” 香港专业人士协会主席庞朝辉表示,此次活动邀请各方专家进行分享交流,将为法律界同行带来启发。 02 智慧交流 大湾区法治协同进行时 在跨境仲裁调解创新实践主题演讲环节,来自深港澳三地的嘉宾从不同法律体系与实践出发,深入探讨构建粤港澳大湾区高效争议解决机制的可行路径。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推进和企业出海需求的日益增长,大家应该更多地了解国际投资仲裁。” 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华海外联谊会理事、基石大律师事务所主任马恩国围绕“国际投资仲裁”主题,介绍了这一解决跨国投资争端的机制,它已成为保障投资者权利和促进东道国经济发展的关键工具。 “香港作为亚太地区法律服务枢纽,在发展在线争议解决服务方面具备多重优势。”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太平绅士、一邦国际网上仲调中心董事会主席苏绍聪表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核心在于与国际规则接轨、提升效率并引入在线仲裁、临时仲裁等创新机制。在此背景下,共同探讨粤港澳大湾区仲裁与调解的协同共治,具有重要意义。 “澳门以机构仲裁为主。” 澳门法律交流协进会会长黄景禧向大家介绍了澳门的仲裁机制。他建议,内地出海企业可在合同中增加仲裁与调解条款,主动将争端解决地约定在中国,以掌握解决海外纠纷的主动权。 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曾迈指出,粤港澳分属不同法域,在合同效力、证据规则等方面存在差异。她呼吁通过多方协同共治,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争议解决协作平台,助力大湾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升区域竞争力。 “企业如何找到合适的调解渠道?”“如何解决三地关税区的税收争议?” 针对企业跨境合规与仲裁调解需求的痛点,现场嘉宾提出疑问也纷纷支招。市司法局、市国际仲裁院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交流,和大家共商规则衔接之策,共探程序协同之道。 03 签约合作 探索协同共赢新路径 现场,深圳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深圳市电子商会与香港专业人士协会、澳门法律交流协进会共同签订了粤港澳大湾区法律仲裁调解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各方将在信息共享与交流平台搭建、联合仲裁与调解服务、人才培养与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 “我们希望打破粤港澳大湾区行业和地域的限制,营造良好的交流合作氛围,通过共同制定规则、共享案例库、联合培养人才等,让深港澳三地的法律界、商界人士在深度合作中形成牢固的伙伴关系。”活动主办方负责人说道。 本次活动既是一次法律服务的深度探索,更是对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前沿课题的精准把握。主办方表示将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不断优化仲裁调解机制,搭建起一座连接三地规则的高速通道。并期待在不久的将来把深港澳三地各具特色、高度互补的产业更有效地链接起来,从而形成“1+1+1>3”的乘数效应,为推动深港澳三地经济从“物理叠加”走向“化学融合”提供强大内驱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