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思平同志提出,党外副职履职要树立“同舟、主人、责任”三种意识

来源:中共深圳市委统战部发布时间:201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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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张思平在与市各民主党派座谈调研时指出,民主党派成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巩固多党合作政治格局着眼,弘扬民主、团结精神,努力提高合作共事能力,使履职环境更加和谐。具体讲,党外副职履职要树立“同舟、主人、责任”三种意识。

  一、要树立“同舟”意识。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是“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党外干部与党员干部的关系是“同舟共济”的关系。因此,党外干部要有诚心诚意鼎力相助的意识,对工作要竭尽全力,主动配合;遇到重大问题,竭诚相助,积极出主意、想办法、找对策,解决问题,而不是“袖手旁观”;出现失误后,要尽力协助补救,努力为正职补台。

  二、 要树立“主人”意识。党外副职一般承担分管责任,掌握一定的权力,既是正职的助手,又是下级的领导。因此,要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协助正职、协调同事、协同作战作为自己的主体意识,形成一个团结、统一、稳定、和谐的上下级关系、同事关系。

  三、要树立“责任”意识。党外副职要有较强的悟性、灵性,在工作中要全面准确领会正职的意图,使各项工作不偏离中心和方向,这样才能与正职在思想、行动上合拍,工作就会出成绩。在自己分管工作的任务、范围、权限内,自己应该怎么做、怎么管、管什么,责任意识、职责任务必须明明确,不能乱管也不能不管,要按职责要求去管。

  (党派处  李广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