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充分发挥商会在化解民营经济纠纷、协同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10月13日,龙岗区人民法院与坪地街道商会签订《关于民营经济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框架协议》,进一步探索完善经济纠纷多元化解的新机制。“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坪地街道商会调解指导中心”也于当天揭牌。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强参加签约、揭牌仪式。
此次签订框架协议,旨在推动商事调解活动程序化、规范化,进一步为全市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探路。根据框架协议,坪地街道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自愿平等、合法、尊重当事人权利原则,开展调解。“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坪地街道商会调解指导中心”作为指导坪地商会调解的工作平台,明确调解指导法官和联络对接人,开展指导调解、业务培训、司法确认、诉调对接等工作,满足民营企业纠纷多元化解、快速化解和有效化解的实际需求,为民营企业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