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导读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
爱国统一战线
(2002年11月—2012年11月)
以党的十六大召开为标志,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发展阶段。统一战线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推动统一战线形成团结、稳定、开拓、活跃的良好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并强调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继续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社会更加和谐。
2006年7月10日至12日,第二十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胡锦涛代表党中央发表重要讲话,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刘延东作工作报告。这次会议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社会更加和谐”的精神,提出了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优势和作用,正确处理政党、民族、宗教、阶层、海内外同胞“五大关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的明确要求,并确定了统一战线若干重要领域的方针政策。会议讨论修改了《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并在7月24日颁发。
在协助中央筹备这次会议过程中,中央统战部组织各级统战部门围绕促进五大关系和谐等问题,开展了扎实的调查研究,为中央开好这次会议作了充分的理论政策准备。会议分析了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重要特征:空前广泛性、巨大包容性、鲜明多样性、显著社会性。
会议把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工作对象扩大为15个方面: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原工商业者,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及眷属,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
胡锦涛在讲话中明确指出:
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这是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中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一些重大关系,也是统一战线需要全面把握和正确处理的重大关系。
胡锦涛强调,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五个方面的重大关系,保持和促进这五个方面的重大关系和谐,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事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事关党和国家的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
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关系,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
正确认识和处理各民族特别是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正确认识和处理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的关系,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各阶层的关系,推动和实现全社会和谐相处、共同发展;
正确认识和处理大陆同胞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的关系,在爱国主义旗帜下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
胡锦涛明确要求,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工作,在协调和处理这五个方面的重大关系中积极发挥作用,努力使党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更加巩固,我国56个民族的关系更加和谐,社会各阶层的关系更加协调,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更加适应,大陆同胞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的联系更加密切,为实现党在新世纪的三大任务提供最广大的力量支持。
2006年10月,促进“五大关系”的和谐写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议。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对于增进团结、凝聚力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进一步把促进“五大关系”的和谐纳入全党全国工作大局中统筹规划部署,使之成为党的总任务、总政策的有机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