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导读
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召开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等一系列重要会议,颁布《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一系列法规文件,统一战线进一步开拓创新,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广泛力量支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有了很大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民营企业数量从2012年的1085.7万户增长到5000多万户,十年间翻了两番多,一批创新能力强、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企业成长起来,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作用越来越突出,达到了“五六七八九”的贡献度,即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新增就业和企业数量,有的省份甚至达到“八八九九九”的水平。民营经济在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创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等方面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已经成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经济基础。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前提是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在党的政策指引下,我国民营经济人士队伍也在持续壮大。目前,私营企业出资人和个体工商户户主总数已超过1.6亿,相比2012年的5190万人,十年来规模增大两倍。2015年5月召开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专门强调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既要鼓励支持,又要教育引导,并明确提出要形成健康的政商关系。
2016年3月4日,习近平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时,就毫不动摇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发表重要讲话,并进一步从“亲”和“清”两个方面,就建立新型政商关系作了深刻论述。
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两个字。对领导干部而言:
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真心实意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
对民营企业家而言:
所谓“亲”,就是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
所谓“清”,就是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企业经营遇到困难和问题时,要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和解决,如果遇到政府工作人员故意刁难和不作为,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领导干部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交往是经常的、必然的,也是必须的。这种交往应该为君子之交,要亲商、安商、富商,但不能搞成封建官僚和“红顶商人”之间的那种关系,也不能搞成西方国家大财团和政界之间的那种关系,更不能搞成吃吃喝喝、酒肉朋友的那种关系。领导干部同民营企业家打交道要守住底线、把好分寸,并不意味着领导干部可以对民营企业家不理不睬,对他们的正当要求置若罔闻,对他们的合法权益不予保护。
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要把守法诚信作为安身立命之本,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法律底线不能破。
习近平3月4日重要讲话,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作全面系统深刻的阐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创新成果,是党治国理政方略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重要体现,是新形势下指导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纲领性文献。特别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论述,不仅让政商双方都有规可依、有度可量,更是给领导干部同企业家打交道明确了准则,划出了底线,对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成为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更好发挥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2016年3月8日,中央统战部分别召开全国统战部长和民建、工商联负责人座谈会,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出部署,对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提出要求。4月,广东省制定首个《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试行)》,其他省区市也积极研究制定具体措施。
此后,在2018年11月1日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2020年7月21日召开的企业家座谈会、2022年7月29日召开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都用专门篇幅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作出阐述,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落到实处。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作出专门部署。2020年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明确提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